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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4-06 来源: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白山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白山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白山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白山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项目投资。努力争取项目,投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场镇交通、排污管网等建设,进一步扩大村级文化活动阵地;以白山商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特色种植、养殖业肉牛羊养殖业,保持猕猴桃产业发展稳中有进,加大对渔业、核桃产业的经济投入,促进农村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

3.乡村振兴。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五个方面,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争取实现全乡生产总值大幅提升,吸引人才返乡创业,促进人才回流,切实打开乡村振兴新格局。

4.城乡建设。进行农村风貌改造,完成土坯房统计、改建任务;集中整治环境问题,加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建设天蓝水绿新白山。

5.社会民生。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走访入户深入调查群众的实际需求,大力宣传两保工作思想,加大对民生工程的经济投入,对特困群众加大救助力度。

6.改革创新。加强各方面的交流学习,考察调研,创新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制度管理方式,创新干部工作方法,在全乡范围内普及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办公。

7.安全稳定。以安全生产为基石,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从源头抓起,确保全乡不出现一例安全事故。打好扫黑除恶三年攻坚战,在全乡范围内铲除黑、恶、乱的情况,群众普遍形成不怕黑恶,坚决举报的意识。综治维稳有序进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白山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白山乡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白山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白山乡2022年收支总预算864.1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6.9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53.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和核定继续执行上年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山乡2022年收入预算864.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5万元,占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81万元,占88.6%;其他收入54.88万元,占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山乡2022年支出预算86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4万元,占58.2%;项目支出361.05万元,占41.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山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9.3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2.0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98.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绩效考核奖、基本财力保障等资金提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8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9万元、农林水支出25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山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5.8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8.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绩效考核奖、基本财力保障等资金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75万元,占4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6万元,占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1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16.69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259.12万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35.29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6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2.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力保障等补助项目支出,包括财力补助、公务租车及运行补助、伙食团补助、县乡人大代表活动及工作站经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附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和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1.3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6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9.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的项目支出,包括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帮扶工作正常开支。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87万元,主要用于:白山乡村(社)干部待遇和基层组织运行的项目支出,包括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开支。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白山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山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较)2021年预算增长0.5万元(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较)2021年预算增长0.5万元(增长11.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府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山乡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白山乡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白山乡人民政府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6.57万元,减少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白山乡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白山乡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县级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一般事务管理(项):指白山乡人民政府乡镇财力保障包括财力补助、公务租车及运行补助、伙食团补助、县乡人大代表活动及工作站经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事业运行(项):白山乡人民政府附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白山乡人民政府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白山乡人民政府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双拥慰问及退役军人事务站建设资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白山乡人民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白山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帮扶工作正常开支。

(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主要用于白山乡人民政府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开支。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白山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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