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经济建设。提高新型工业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防灭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以夯实基层党建引领为龙头,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党建统领示范带动行动,抓实抓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以创建“全省百强中心镇”为亮点,做优“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启动歧坪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优化片区用地布局,并与旅游、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做到多规合一、统筹推进。依托县域副中心城镇和片区中心镇优势,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加强中心场镇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亮化、美化、绿化等“六化”行动。发挥中心场镇辐射带动作用,引导资源要素聚集,打造片区一流中心学校、中心医院、中心养老院等,争创全省百强中心镇。
3.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抓手,聚力打造山水园林城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动对接新一轮帮扶部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发挥歧坪人脉优势,大力实施招商引资、返乡创业行动。推进场镇近郊村实行村改居,拉大场镇主骨架。常态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抓好山水林田湖和产业园、户办庭园改造升级,争创“国家卫生乡镇”,打造亲山近水、宜居宜业的园林小城镇。
4.以歧坪特色产业物流集散园区为引擎,推进镇域经济跨越发展。按照“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在宋江两岸沿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6000亩,对苍巴线、歧漓线干道沿线的天新、四蛮寨等猕猴桃重点园区进行扩面提质。实施农业“接二连三”工程,在南阳片、杨家桥建设“三大百亿”产业物流功能区,打造成集冻库、仓储、物流、加工于一体的特色农产品物流集散基地,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推动镇域经济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2184.1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8.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21.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代管资金收入、绩效考核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政策性调标,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2184.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2.73万元,占6.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9.38万元,占88.4%;其他收入102.05万元,占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218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25万元,占54.6%;项目支出991.9万元,占45.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2.1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0.5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代管资金收入、绩效考核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政策性调标,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9.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6万元、农林水支出78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29.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代管资金收入、绩效考核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政策性调标,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2.58万元,占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8万元,占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万元,占7.3%;卫生健康支出41.3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13.36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783.72万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23.2万元,主要用于:歧坪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6万元,主要用于:歧坪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7.78万元,主要用于:歧坪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1.3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运行(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7.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运行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4.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1.3万元,主要用于:歧坪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8.1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95.53万元,主要用于:20个村(社)干部工资报酬及2022年基层公共服务活动运行资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5.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119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考核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1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歧坪镇下属1机关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3.9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5.33万元,减少54.2%。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歧坪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当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歧坪镇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