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就业失业动态信息监测工作;
3.负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认定,落实就业创业各项补贴政策;
4.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统计及供求分析,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对接用人单位招用工和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及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城乡劳动者的培训意愿调查,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品牌培训工作;
6.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审核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工作;
7.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扩面征缴、待遇发放及发放期间代缴医疗保险费工作;
8.负责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持续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分析我县形势。我县人社局会同统计局及各个乡镇,扎实开展根据劳动力调查数据,研判分析我县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人口的总量以及结构和分布情况,从而准确判断就业形势,为制定就业帮扶措施提供一手资料。
2.加快培育新型就业载体,拓宽就业渠道。以我县建立的10个“社区工厂”、9个就业帮扶车间和280个就业扶贫基地为龙头,挖掘更多更优就业载体,提升县内中小微创业实体就业承载能力和就业吸纳能力,创建更多大容量“社区工厂”和就业帮扶基地。同时联合政府、社区、工厂,建立联络机制,优先提供“以工带训”、创业担保贷款、专项招聘等就业服务,确保社区工厂建的下来,强的起来。支持新业态就业。当前,新业态就业的快递员、外卖员、物流公司送货员等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呈现出数量大、分布广、流动性强等特点,同时也存在着缺乏社保政策认知,工作时间不固定且时间长、饮水难、就餐难、劳动权益无法保障等问题。今年,我们将探索性建设2-3个“小哥驿站”,为他们提供社保、就业等政策咨询,可以让他们纳凉取暖、引水充电,为他们更好的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3.全力保障县域企业用工,解决招工难题。一是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31个乡镇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全年不少于45场。二是继续督促各个乡镇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建立企业、乡镇劳务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用工监测体系,做好市场以及用工需要意愿调查,精准组织开展用工对接。四是广泛推广舒之恒“社区+工厂”模式,将原料初加工车间开到乡镇集镇、菜市场及学校周边等闲散务工人员集中地,建立社区工厂,吸纳闲散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五是突破地域限制,深入市内及周边,甘孜、阿坝、凉山州等相对发展落后的地方为我县企业进行招工。五是落实好《保障工业企业用工九条措施》。定时深入企业调查员工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子女就学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劳动力进的来、稳的住、留的下。
4.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实施精准对接、岗位推送、培训提能、劳务协作、兜底保障、创业带动“六大战役”。加强脱贫劳动力跟踪服务,动态掌握就业失业情况。依托农民工工作站的作用,加强劳务信息对接,点对点输送有需要外出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
5.切实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一是严格定点培训机构的准入。培训机构按惯例两年一定点,对培训机构重新定点,提高定点标准,把培训效果好,管理能力强,师资雄厚的学校纳进来,将一些工作能力差,目标任务未完成,系统治理期间突出问题多,整治效果差的培训学校清理出去。二是强化培训针对性,根据劳动者愿望、市场需求、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培训。三是落实好《苍溪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苍溪县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办法》《苍溪县职业技能培训监管人员行为准则》《苍溪县就业培训重大自然灾害处置与疫情防控制度》四项制度。四是利用好就业决策指挥终端,节约人力物力,强化监管效果。
6.积极实施失业保险政策,防范失业风险。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负担。大力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完善失业保险内控机制,加强基金收支的痕迹化监管,筑牢防控底线,确保基金安全。
7.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兜牢就业底线。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户、退役军人、城镇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以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为主,创建一批优质见习基地、支持一批返乡创业,鼓励一批企业吸纳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并适当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同时落实好管理责任,严格督查,确保人岗相符以及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二部分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就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6056.2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19.9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352.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6056.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8.58万元,占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7.71万元,占9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60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6万元,占2.3%;项目支出5918.83万元,占97.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56.2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19.9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352.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7.7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5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3万元、农林水支出266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47.7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352.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84万元,占53.4%;卫生健康支出4.83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2660.95万元,占46.3%;住房保障支出10.09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1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中心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就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就业创业服务、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2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中心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9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确定的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2年预算数为2659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服务中心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1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就业服务中心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5.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就业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34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就业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就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就业服务中心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按规定确定的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用于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就业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