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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07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受理经办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做好数据的整理、备份、依法对外查询工作,并与县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022年重点工作

1.力争实现“跨省通办”。2022年底,我县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我县可办理外省业务,外省也可办理我县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2. 力争实现“一件事一次办”。2022年6月底以前,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真正通过网络实现水、电、气、有线电视、税务、同时交易和一次办理。

3.力争实现“就近办”。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让办事群众就近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4.力争实现“一日办”。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日办”,做到立等可取的目标。

第二部分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83.9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2.4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83.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万元,占1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90万元,占8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8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2万元,占53.1%;项目支出180.08万元,占46.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3.9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2.4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9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2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3.9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占4.8%;卫生健康支出7.72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9.44万元,占86.3%;住房保障支出15.72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的工作经费保障。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79.44万元,主要用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各项项目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1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44.4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自助打证机、双面高拍仪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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