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 » 详情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08 来源: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白鹤小学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白鹤小学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白鹤小学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白鹤小学概况

一、职能简介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小学,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白鹤小学将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控辍学,尤其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教师从教的幸福感。

6.管好用好国家分配的教育资金,改善和优化农村办学条件,满足教学需要。

7.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8.在各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9.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全面推动高品质建设。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和鹤韵校园文化底蕴,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技能学习提升全员化,着力提升教师基本功。

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青蓝工程”“传帮促带”等活动打造教师的精品课堂,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效果。

5.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率。抓住学校建设契机,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建立学生温馨家园。

6.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

7.加强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学校债务。

8.提升资金绩效。建立健全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所有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追责问责机制。

第二部分 白鹤小学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白鹤小学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白鹤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白鹤小学2022年收支总预算532.7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鹤小学2022年收入预算532.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万元,占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78万元,占90.6%;事业收入40万元,占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鹤小学2022年支出预算5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58万元,占89.8%;项目支出54.2万元,占10.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2.7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7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7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9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鹤小学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7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83.65万元,占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9万元,占8.4%;卫生健康支出20.29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38.25万元,占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白鹤小学附属幼儿园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80.15万元,主要用于:白鹤小学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0.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8.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8.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公用经费1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7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小学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白鹤小学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白鹤小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白鹤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白鹤小学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用于白鹤小学附属幼儿园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用于白鹤小学机关保障日常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白鹤小学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