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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08 来源: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2022年重点工作

1.保障学生平等权益,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满足需要特殊关注学生的需求等管理任务。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等管理任务。

3.引领教师专业进步,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等管理任务。

4.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等管理任务。

5.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等管理任务

6.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等管理任务。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本单位机关,以下简称东青小学。

第二部分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青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青小学2022年收支总预算859.0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2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0.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伙食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幼儿园保教费等项目纳入了预算收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青小学2022年收入预算85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16万元,占87.9%;事业收入103.9万元,占1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青小学2022年支出预算8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06万元,占86.8%;项目支出113万元,占13.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东青小学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5.1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减少117.1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1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0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青小学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5.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02.86万元,占7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5万元,占8.4%;卫生健康支出30.74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58.21万元,占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东青小学附属幼儿园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595.26万元,主要用于:东青小学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1.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8.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青小学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4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青小学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8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青小学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青小学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东青小学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东青小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东青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东青小学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保障附属幼儿园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东青小学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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