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文联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文联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文联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文联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指导、联络、协调、服务我县各文艺家协会和文艺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县文联工作会,组织和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学术研究活动,促进我县学术交流。
3.制定组织和实施我县重大文艺活动和创作规划,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生活,加强艺术实践,培养文艺优秀人才,出文艺精品,为我县经济和文明建设服务。
4.搞好我县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办好《梨花雨》杂志,指导各协(学)会,不断发现培养扶持文艺新人;组织实施我县各类文艺评奖活动;表彰奖励我县各类优秀文艺成果,促进文艺的不断繁荣。
5.加强与我县各协(学)会、文艺界人士和兄弟县文联的联系,积极开展文艺交流活动,利用文艺人才优势,开发利用文艺资源,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文艺繁荣和经济的发展,提高苍溪知名度,充分发挥文联的作用。
6.维护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开展维护作家、艺术家知识产权等正常权益工作。
7.加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与文艺界的民主协商和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文艺事业。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抓好文艺培训。开办“苍溪文艺大讲堂”,拟定每季度开展一次文艺培训活动。
2.抓好文艺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计划全年开展3-4次文艺交流活动。
3.抓好采风创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主抓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农业园区建设、旅游开发等开展采风创作活动。梨花节期间,邀请省内知名书画家,到苍溪开展采风创作交流活动。
4.抓好展览活动。组织县美术家协会会员开展一次写生创作活动,举办一次写生作品展。
5.抓好重点作品创作。牵头抓好“水墨苍溪.醉美梨乡,古今百诗百画”美术作品创作生产,并编辑出版。积极引导文艺协学会及其会员积极创作文艺精品,参加各级文艺组织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冲刺“五个一工程”和“巴蜀文艺奖”等重大奖项。
6.积极开展文艺惠民。坚持开展春节期间写春联、送春联的活动;坚持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送文艺进校园、农村、社区、企业等活动。
7.办好文联会刊《梨花雨》和“苍溪文艺网”。
第二部分 苍溪县文联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苍溪县文联2022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文联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80.7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9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收入预算8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支出预算8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7万元,占83.2%;项目支出13.58万元,占16.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7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9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万元、农林水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7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1万元,占8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2.51万元,占3.1%;农林水支出0.98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5.07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4.3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文学艺术专项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文学艺术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乡村振兴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2万元,增加81.3%。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