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 » 详情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1 来源: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 【 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师德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继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

2.建好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率。

3.保证当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确保无一适龄儿童辍学。

4.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办好学前教育。加强保教工作学习和研究,办好四星级幼儿园;强化校本研修。着力课堂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加强常规管理。切实做好任课教师、班主任、后勤、行政人员工作常规督查管理,严格实施学月量化通报制度。

5.加强德体艺卫工作。

6.加强安全后勤工作。加强学生常规安全教育管理,对隐患排查、安全专题教育、流行疾病防控、集体放学、安全月报等制度要长期坚持。加强伙食团管理,确保营养餐按照政策不折不扣的实施。加强财务管理。

7.继续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和精准帮扶工作。坚强帮扶责任人责任感,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八条措施》实施精准帮扶,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产业园中,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问题。

8.学生宿舍维修和升级,确保学生安全。

9.校园文化改造,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10.青年教师培养,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个人素养。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收支总预算777.1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4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县配套资金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收入预算77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17万元,占84.2%;事业收入103万元,占13.3%;其他收入20万元,占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支出预算77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27万元,占80.2%;项目支出153.9万元,占19.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4.1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2.5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72.5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1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37.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4.1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县配套资金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37.99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23.63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45.28万元,占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537.99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7.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5.2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3.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6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8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