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审《亭子口坝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受理。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嘉陵江亭子口坝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
本工程在亭子口水利枢纽坝区两侧建设光伏发电单元,本工程总规划容量为16.5911MWP,采用530Wp高效单晶硅组件,组件总数为31304个。共设26个光伏发电地块,每28块光伏组件串联为1个组串,按短支架组(2×14)或长支架组(2×28)纵向布置,短支架组平面尺寸为16.122m×4.532m,共布置285组;长支架组平面尺寸为32.264m×4.532m,共布置380组。组串运行方式全部为固定运行。26个光伏发电地块组成6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配置16/10/4/3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共62台)和1台3150/2000/800/630kVA美式箱变(共6台),每18/19个光伏组串接至1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然后通过三芯交流电缆接至箱变低压侧。集电线路起点始于光伏场水电站10kV出线开关柜,止于光伏场6台箱变的出口断路器;光缆起始于水电站控制室,止于6台箱变的测控装置。集电线路分为桥架线路、直埋线路、利用现有电缆通道敷设。直埋线路路径长度为10.36km;桥架线路路径长度为0.71km;利用现有电缆通道敷设1.62km。光伏阵列设置环形接地网,将光伏阵列支架以扁钢互接成网并与主接地网通过热镀锌扁钢可靠连接,光伏组件边框通过绝缘接地导线互联并连接至支架,箱变通过热镀锌扁钢连接至接地网、逆变器通过绝缘接地导线于光伏阵列支架可靠连接,接地网总长度10km。
本项目总投资6836.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94.3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本项目计划2022年3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建设工期3个月。
本工程总占地12.52hm2,其中永久占地6.95hm2,占地类型为草地、耕园地和其他土地。临时占地5.57hm2,占地类型均为草地。
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1.47万m3(含表土剥离0.37万m3),填方总量1.47万m3(含表土回覆0.37万m3),无借方、弃方产生。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详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措施布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深度的深度,可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所在地广元市苍溪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涉及嘉陵江河道管理范围和亭子湖风景区,在采取一定措施的情况下,不影响敏感区结构功能,但应在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后才能开工。
四、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项目地处西南紫色土区,其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预测,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38785t,新增土壤流失总量13505t。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土壤流失量7984t,新增土壤流失量5159t。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30802t,新增土壤流失量8346t。
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与监测频次、监测点布设。
六、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52hm2。本项目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特点,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光伏方阵区、线路工程区两个防治分区。
(一)光伏方阵区
1.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为保护工程区表土资源,考虑到工程后期景观绿化和迹地植被恢复的覆土需求,施工前,先对光伏方阵区中箱变、网围栏的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349m2,剥离厚度按25cm计,剥离表土量87m3,箱变表土、网围栏未利用表土堆存在集电线路线路沟槽开挖一侧,用以集电线路植被覆土。
(2)土地平整(主体已有)、表土回覆。施工结束后,对工程裸露地面进行土地平整,面积为40m2,回覆表土12m3。
2.植物措施
光伏方阵区对局部裸露或植被覆盖度较差区域在施工结束后采用植物措施增加项目区林草覆盖率,既防治水土流失,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草籽选择三叶草,撒播量为300 kg/hm2,植被恢复面积40m2。
3.临时措施
光伏桩施工时,施工机械作业带扰动深度小于20cm,为减轻施工活动对地表的扰动,拟采用临时铺垫草垫方式保护地表,以最大光伏建设场地所需施工道路计算,共需铺设草垫约9600m2(由于分段进行施工,草垫可考虑重复使用)。
(二)线路工程区
1.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为保护工程区表土资源,施工前,先对线路工程区中扰动的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14434m2,剥离厚度按25cm计,剥离表土量3609m3,线路工程剥离的表土与管沟开挖的生土分开堆放至管道作业带一侧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复耕和植被恢复用土。
(2)土地平整(主体已有)、表土回覆。施工结束后,对工程裸露地面进行土地平整,回覆表土3684m3,其中75m3由光伏方阵区调入。
2.植物措施对线路工程区表土回覆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草籽选择三叶草,撒播量为300 kg/hm2,植被恢复面积55692m2。
3.临时措施为防止堆土不能及时回填带来的水土流失,采用袋装土进行临时拦挡。单个袋装土拦挡0.7m×0.5m×0.25m(长×宽×高),装土拦挡双层矩形堆砌,每延米设计土袋2.8个,共装土0.25m3。采用表土填筑,共修筑袋装土拦挡200m。表土堆存期间,为防止其受到雨水冲刷,对表土采取无纺布措施,总面积约400m2,对机械施工带进行拟采用临时铺垫草垫方式保护地表,铺设草垫约400m2,考虑重复使用。
七、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8.6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82.09万元,主体已有投资6.5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5.05万元,植物措施11.97万元,监测措施费10.9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54元,独立费用28.33万元,基本预备费5.98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2766.50元。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水土保持措施建设。
九、工程建设中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该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的时间,做到即挖、即运、即填,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间,防止土石方二次调运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土石方在调运过程中应注意加强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洒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外购材料应选择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须依法向国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完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十、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 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 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苍溪县水利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