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殡仪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殡仪馆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葬、丧葬用品等服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按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体系,全面完成当年遗体接运、化妆、整容、冷藏、火化、骨灰处置等各项工作。
2.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
3.积极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4.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收取各项服务费用。
5.维稳、信访、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年全馆无安全事故发生。
6.全面完成民政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
第二部分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殡仪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收支总预算352.71万元,(因一体化平台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属新增单位,下同)。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收入预算35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7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支出预算35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1万元,占72%;项目支出97.9万元,占2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2.7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7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07万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2年预算数为280.1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指殡仪馆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指用于绿色惠民殡葬救助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殡仪馆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4.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殡仪馆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殡葬专用车)5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遗体接运、殡改宣传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殡仪馆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苍溪县殡仪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殡仪馆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殡仪馆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殡仪馆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主要指殡仪馆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绿色惠民殡葬救助补贴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殡仪馆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