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86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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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苍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包括新建地下室、门诊部、住院部、医技部、员工隔离休息区、医疗救治处置中心与数据统计中心、消杀中心、废物与污水处置、应急机动广场等。医院设置病床数200张。 |
营运期: 1.废气 (1)医院室内空气 本项目从源头控制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排放,门急诊、病房等定时消毒。各建筑安装独立的通风系统和净化空调,空调系统新风送至医生通道、诊室等处于正压的地方,将排风设于患病通道等处于负压的地方,让新风从医生流向患者,避免医患的交叉感染;病房采用层流设备,重症监护室等采用循环风紫外线消毒器,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筑的空调系统均设置空气消毒器,定期对消毒过滤器进行清洗,感染区设独立进出口,检验室设置可自动关闭带锁的门,并配高压灭菌器,同时要求病房、检验室等送排风系统三级处理方式。 (2)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依托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拟建食堂,依托食堂安装净化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3)柴油发电机废气 通过发电机自带的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设备用房楼顶排放。 (4)废水处理系统恶臭 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产生的废气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除臭及紫外线灭菌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传染病大楼楼顶(约24m)排放,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能吸收臭气、抗污能力强、有净化空气作用的绿化隔离带控制臭气。 (5)汽车尾气 本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全部位于地面,汽车尾气主要在汽车怠速状态或启动时产生,汽车尾气外排的污染物量较少,地废气经扩散和植物吸附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水经拟建污水处理站(“格栅→接触消毒池→预处理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d。医疗废水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家坝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通过选用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 4.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及栅渣、生活垃圾、废紫外灯管及废活性炭等)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一般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城管部门许可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划分区域如下: 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及其管道、医疗废物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区域等。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为渗透系数K≤1.0×10-10cm/s;其余区域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 一般防渗区:传染病区大楼等。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K<10-7cm/s。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绿化等以外的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