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 » 详情
苍溪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2 来源:苍溪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军渡景区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红军渡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军渡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红军渡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制定红军渡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4.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5.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6.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7.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发挥项目引擎作用,完善景区功能,改善旅游大环境。积极推进红军渡长征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10月前完工;加快“将军文化馆”建设,争取2022年春节前对外开放;启动改造提升红军广场、将帅广场排水管道建设和安全网络监控系统工程;规范景区旅游商品销售场点和新建星级厕所一个;如期完成县委和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2.抓好建设强特色,突出宣传树品牌。一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创新智造红色文化产品,提升景区知名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三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

第二部分 苍溪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69.8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1.5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5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还没拨付到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69.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万元,占1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86万元,占8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93万元,占85.2%;项目支出39.93万元,占1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8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1.5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5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还没拨付到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1万元、农林水支出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9.8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5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免费开放资金还没拨付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3.52万元,占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8.51万元,占3.5%;农林水支出3.63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占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8.8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4.7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开展文化和旅游管理专项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文化和旅游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开展乡村振兴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7.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25.93%。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43万元,增加19.29%。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开展乡村振兴等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红军渡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