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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3 来源: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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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3.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事项办理情况的指导和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4.负责实施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的建设和服务工作。

5.负责入驻单位窗口服务事项清理、办事材料精简、服务流程优化、办事指南规范更新的指导和管理。

6.负责入驻单位窗口为企业和群众开展全程代办、协办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负责入驻单位窗口审批服务事项“一网办”“一门办”“一次办”的工作协调,开展优质服务。

7.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

8.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9.负责全县重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相关服务工作。受委托依法承担政府采购县本级的集中采购(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工作。

10.负责政府采购等项目保证金的收退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服务模式,创新便民服务理念,满足企业民众需求,推动审批服务从管制主导到服务主导转变,从供给导向到需求导向转变。强化智能审批、协同审批、阳光审批,提升群众、企业的满意度,服务全县“543”发展战略,为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贡献苍溪政务服务力量。

2.加快服务体系“三化”建设。深化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推动综窗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与市、县跨层级联动,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跨省通办”。水电气、电视、通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畅通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办理,探索银政、邮政合作新模式。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高频审批服务事项自助服务终端。

3.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基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照“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的业务和技术要求,打造苍溪县自己的“移动办事平台”—“苍通办”。聚焦审批服务“四个办”(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移动办),基本覆盖民生高频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4.试点推进数字政务建设。抢抓与余杭区开展东西部协作机遇,加快推进数字政务智慧大厅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

5.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继续对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全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分析,按照“谁接办,谁负责”“统一受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热线办理工作从重回复向重销号转变,重答复型向重落实型转变。对拖而补办,相互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力求做到无超期件、延期件、催办件,满意率达到100%,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6.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引领,推进公共资源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发展。依托省市平台,在建设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同时,优化服务、监管和交易三大电子系统,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交易活动更加规范、高效。

7.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并实时多渠道向社会公开。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编发“政务地图”,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满足特殊群体需求,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设立政务公开窗口,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切实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第二部分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16.0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2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16.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3万元,占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32万元,占97.8%;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1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2万元,占80.7%;项目支出41.73万元,占19.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0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2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9.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3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6万元、农林水支出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3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9.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15万元,占8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6.16万元,占2.9%;农林水支出4.60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3.10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75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4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的项目支出。如:评审专家劳务费、会议费等。

3.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60万元,主要用于:指各部门(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下降85.2%。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开标室会议椅。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的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各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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