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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3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建设、养护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及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3.承担部分省道县道公路养护工作。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

1.抓好公路保畅工作。一是通过层层签订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指令性生产任务,加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力度,突出养护“早、勤、定、保”四字基础,加强段、股、片、站、人五级管理机制,确保了养护质量。二是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和监管体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持随机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考评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养护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三是加强路面保洁力度,提高保洁频率,特别是对重点区域严把死守,随脏随扫。统一标准,绿化升级,对所管辖路段死树、歪树、杂草等再次进行清理,在砍杂去乱上下功夫,提高路容路貌。四是以水系、涵洞通畅为硬指标,严格落实汛期养护值班制度,对涵洞的清理实行责任人、台账制,及时清除边坡小坍方,恢复路基坍塌,确保了公路畅通和良好路况。来年,将清扫路面60万平米,清理涵洞238道,清理水沟266公里,清理路肩杂物17.9万平米,力争完成市、县下达的养护指标,改善管养路段路容路貌,提高养护管理质量。

2.加大公路病害整治力度。

3.加大公路大中修建设力度。

4.强化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自编安全教育培训教材,采取领导亲自授课,现场提醒指导,督促职工自学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三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设立安全隐患台账并逐个销号。四是做好安全度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人员,储备物资等。五是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要求一线工人作业时穿戴养护标志服、标志帽,作业点设立警示标牌,对不安全作业行为现场纠正。确保了管养公路、桥涵的安全畅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我中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苍溪县重点工程有序推进,苍溪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连接公路(黄猫乡至阆中市三庙乡旅游公路)建设工程彭店乡场至龙山镇场段项目已完成了招标,项目已开工建设。苍溪县九龙山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已完成了招标,项目已开工建设。

第二部分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855.1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0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97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养护建设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855.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30.1万元,占1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4.62万元,占43.9%;其他收入预算1270.46万元,占4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8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47万元,占42.9%;项目支出1629.71万元,占57.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4.7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5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9.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4.6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38万元、农林水支出11.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4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4.6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9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不列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5万元,占7.4%;卫生健康支出46.38万元,占3.7%;农林水支出11.15万元,占0.9%;交通运输支出1010.21万元,占80.5%;住房保障支出94.13万元,占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2.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6.3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0.21万元,主要用于: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4.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5.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路养护及建设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的是交通建设项目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按规定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单位用于公路养护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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