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机关20... » 详情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4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

2.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推广。

3.资源创新,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与示范,新产品研制与应用。

4.负责猕猴桃产销市场对接和信息发布,负责营销市场监督指导,行业管理,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着力基地规划,狠抓基地建设。一是按照“提质、扩面、增效”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大园区带小庭园的产业布局,坚持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搞好新植猕猴桃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指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猕猴桃新植任务重点打造白驿镇岫云万亩园区及黄猫垭高台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猕猴桃基地。二是加大上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投资猕猴桃产业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猕猴桃产业。

2.着力标准生产,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抓好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全面提升猕猴桃标准化管理水平,力争2022年全县创建220个标准化管理示范园,从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二是抓好猕猴桃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猕猴桃出口示范基地投入品管理标准,建产完善猕猴桃投入品监管体系,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严禁超标和滥用膨大剂。三是抓好猕猴桃低效园改造,制定低产园改造技术方案,实行低产园改造工作申报备案制度,完善核查验收考核办法,加强培训和指导,强化检查督促,确保低产园改造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抓好猕猴桃溃疡病的综合防控工作,搞好日常性的溃疡病综合防控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实行生物防控和化学防控相结合,力争把猕猴桃溃疡病的发生面和损失程度降到最低限度。

3.着力科技合作,推进科技研发。一是抓好国际、国内科研交流与合作,综合提升我县猕猴桃产业科研水平。继续与新西兰植物与食品研究所保持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的合作,开展猕猴桃的资源收集,保存和育种研究;继续与中科院上海植物逆境生物学研究中心开展猴桃育种合作,通过花粉育种实验,以期缩短猕猴桃育种时间;继续与中国农大植物保护学院、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二是着力开展以红色抗病为主线的猕猴桃新品种培育研究,开展猕猴桃设施栽培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重点是开展红阳猴桃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三是聚力攻坚猕猴桃溃疡病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加大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开展猕猴桃猕猴桃溃疡病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力度,推进猕猴桃溃疡病的快速检测技术应用。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通过已引进高端人才猕猴桃领域科技成果带动,参与和指导红心猕猴桃产业发展,设立专项产业扶持资金,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4.着力品牌营销,擦亮金字招牌。加强品牌建设维护和品牌宣传工作。做好有机猕猴桃认证创建工作,指导龙头企业、专合社做好品牌创建和申报工作,加强商标、标识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拓展营销市场,争取2022年内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苍溪红心猕猴桃旗舰店15个。继续跟踪年初申报的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暨苍溪红心猕猴桃地理标志维权保护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并做好相关项目规划、实施、监管、验收等系列工作。

5.着力体系建设,建强技术队伍。强化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通过人才招引、人才培养增强县猕产中心技术力量,与四川大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中科院、西北农林大学、西南大学等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合作,为我县猕猴桃产业提供技术、品种、人才支撑。争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猕猴桃技术员专职专用,力争配齐、配强专业村猕猴桃技术员。

第二部分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猕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猕产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429.9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54.2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773.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猕产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429.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9.54万元,占27.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37万元,占7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猕产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42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92万元,占62.3%;项目支出161.99万元,占37.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9.9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54.2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773.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3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1万元、农林水支出38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猕产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0.3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单位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4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8.11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269.53万元,占86.8%;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1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推广与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5万元,主要用于:县猕产中心猕猴桃品牌宣传、推介、保护及猕猴桃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支出。

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县猕产中心驻村帮扶项目支出。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9.19万元,主要用于:县猕产中心人员行政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打印费、交通费、水电等日常运转费用。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07.89万元,主要用于:县猕产中心人员事业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打印费、交通费、水电等日常运转费用。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1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42.9%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猕产中心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机关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猕产中心机关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猕产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猕产中心机关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猕产中心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猕产中心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县猕产中心人员行政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打印费、交通费、水电等日常运转费用。

(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县猕产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打印费、交通费、水电等日常运转费用。

(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猕猴桃品牌宣传、标准化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驻村帮扶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猕产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