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提高新型工业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防灭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立足发展、狠抓乡村振兴。一是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稳定粮油种植、畜禽养殖基础产业,提升小水果、中药材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红心猕猴桃、肉牛羊养殖优势产业,持续改造提升原有猕猴桃产业园、持续新植扩面,引导农户新建小庭园、鼓励大户新建有机园,着力建设一批猕猴桃产业示范基地,构建“1+2”(基础产业+传统产业+优势产业)产业发展体系。二是项目投资跳起摸高。通过“内挖回引外拓”方式,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集约化程度高的工业项目,进一步壮大民营经济发展规模。在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推介,强化跟踪服务保障,鼓励在外人士返乡创业、兴企办厂,发展地方经济;努力造就一批专业招商队伍,围绕强化诚信服务和营商环境综合治理,在以商招商上求突破,实现招商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引资层次的不断提升。
2.聚焦短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场镇建设加快推进。储备一批场镇建设用地,为场镇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依托“东延线”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不断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拉大场镇骨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场镇风貌。二是交通建设不断升级。以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为核心,不断改善全镇交通设施,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完成义寨村、龙井村、佛门村的道路维修整治。三是水利建设持续改善。做好严家沟大型水库建设的基础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提早谋划惠及运山全域的农村饮水工程;结合镇域水利设施实际,对现有塘、库、堰进行科学统计,分层分类建立台账,积极争取宝明、社区、佛门等村病险水库整治项目落地落实,对灾毁、年久失修塘堰集中进行整治,确保群众生产用水。
3.保障生态,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大力改善住房条件。依托土地增减挂钩、危旧房改造以及灾毁重建等契机,对农户唯一住房为土坯房的全面进行消除安全隐患,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实行重建。二是探索推进垃圾分类处置。立足现状,提高运山社区场镇生活垃圾清运效率,确保日清日运;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加强对道路沿线、河流沿线垃圾清理,建立奖惩制度,引导群众科学处置各类垃圾;积极谋划农村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场地,实现建筑垃圾集中、规范化处置。三是强化生态环境改善。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废弃农膜回收、秸秆禁烧、畜禽粪污综合处置;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市最干净乡镇,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苍溪县运山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运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运山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运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974.4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8.3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97.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97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0.57万元,占84.2%;其他收入23.24万元,占2.4%。上年结转130.65万元,占1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97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44万元,占55.9%;项目支出430.02万元,占44.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1.2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5.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0.5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农林水支出277.6万元、住房保障支134.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0.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2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29万元,占48.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6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277.6万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37.96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95.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5.7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政府承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方面。支持政府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需求。二是整治场镇生活垃圾收运及污水排放,治理环境脏乱差现象,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日常管理行为。实现被撤并乡镇集镇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群众受益。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工勤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5.32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0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7.1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龙井村驻村帮扶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促进驻村工作队员的积极性,重点关注脱贫户、五保、 伤残、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解决民生问题,积极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预防、环境卫生整治及美丽乡村等建设工作。
1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农村公共服务运维和村级办公运转等服务群众的必要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7.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4.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苍溪县运山人民政府下属政府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运山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运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运山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运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38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输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乡镇财力保障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等补助用于保障政府运行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党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机关工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镇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村(社区)驻村帮扶队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的驻村工作经费。
(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农村公共服务运维和村级办公运转等服务群众的必要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