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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14 来源: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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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综合管理。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印章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和内部督查督办;负责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人大、政协联络有关工作。

2.党建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党建、村(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行业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3.行政执法。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集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监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龄、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残疾等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

5.经济发展。负责拟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优化,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负责辖区内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商务和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质储备、水利、扶贫开发、移民、林业、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

6.社会治理。负责拟订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综合网格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务管理。负责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对本级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8.村镇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审批等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老旧危楼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9.信访维稳。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定期统计分析问题,及时报告重要信访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参与调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配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从产业入手,做好发展衔接。一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及主导产业。在保护当地生态的基础上,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产业带贫益贫能力。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创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从机制入手,做好政策衔接。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渐进的接续过程。要统筹考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综合改革的发展情况,做好体制机制和政策的有效衔接。三是从治理入手,做好服务衔接。要从乡村治理入手,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治理框架经过一定的再创新后,形成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治理体系。

2.优化完善产业发展体系。按照县特色农业“3+3”产业体系总体规划部署,突出产业发展主战场,强力抓好主导产业的培育,实现一村一品,一户一园。坚持“三农”基础地位不动摇,稳定发展粮油业,按照“3+n”模式大力实施“五十百千”工程,巩固发展猕猴桃主导产业,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养殖业,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业,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小水果、林产业。要努力发展第三产业,抓住片区中心场镇地域优势,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乡村旅游、餐饮服务、酒店住宿等行业,不断提升农村商贸市场规模和物流体系建设。

3.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投资。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计划回引龙王籍在外成功人士20人回乡创业,全面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储备任务,完成工业投资任务。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政策机遇,积极跟进储备项目,持续保持常态化储备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

4.持之以恒巩固基础设施建设。“要想富,先修路”,要集中一切资源,积极争取将北向出境快速通道纳入上级盘子,挤入“高速经济发展带”;要抓住一切契机,以组道路和入户路为重点,推进农村道路改造提升;要争取一切适用政策,加快农村土坯房改造速度,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要发动一切积极力量,逗硬落实管护长效机制,加强路水塘库渠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厕所粪污、畜禽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5.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防控重点,持续强化“村社、单位、站所、个人”四方责任,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防控格局。二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体系,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渠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村、小组的二级疫情防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各环节。三是强化疫情科学研判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快速有效地收集、研判、核查、处置各类信息,适时开展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四是完善重点人群排查机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境外入临人员、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职工、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最大限度排除疫情传播风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2383.2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1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2383.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9.07万元,占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4.33万元,占92.1%;其他收入59.81万元,占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238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24万元,占56.2%;项目支出1043.97万元,占43.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3.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6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4.3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9.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6万元、农林水支出82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4.3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4.1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6万元,占4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12万元,占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4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45.55万元,占2.1%;城乡社区支出11.26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823.17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95.79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13.9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05.4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开展其他日常业务活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入团委、老协等机构日常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7.14万元,主要用于龙王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6.1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2.7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3.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5.55万元,主要用于:龙王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26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综治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73.5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以及村组干部工资、村级办公运行公共经费。

1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41.6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及各村(社区)公共运行服务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5.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2.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上升11.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龙王镇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龙王镇下属党政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2.42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撤乡并镇导致人员调出较多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龙王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0(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县级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其他业务活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基本支出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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