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力度不减,抓实疫情防控。全镇上下始终压紧压实责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好重点公共场所“双码”同查、清洁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强化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全力以赴抓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不漏一人。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
2.优化结构,强化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产业连片发展向庭院经济发展转变,每季度全覆盖举办种养技术现场培训会,引导业主和农户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新型工业外引工作,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培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小业户群体快速发展。加快建设“互联网+农村电商”,推进乡村物流网点建设。
3.外引内育,抓好项目投资。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思维,想方设法包装储备项目,每村规划设计2—3个创业项目。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通过赴外招商、回引返乡创业等方式,招引各类投资项目资金9000万元以上。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监管,继续实施重点工作督导组“月督导、周跟进、月通报”制度,切实抓好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凝心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围绕“一山一品,一线一特色”产业布局,精心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推动产业兴旺。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坚持评选各类标兵模范,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正能量。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动乡村和谐平安发展。深化农企利益联结,大幅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生活富裕。
5.科学规划,推进城乡建设。落实城镇发展规划,切实推进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完善场镇基础设施配套,启动实施停车场建设;抓好农村聚居点建设和环境卫生维护。持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抓好场镇“五乱”治理,落实个体商户“门前五包”制度;抓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配套。落实河段长制度,加强辖区河段及两岸生态保护,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6.以民为本,保障民生福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全民健身,不断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培训,提升群众增收能力。动态管理低保群众和特困人员,确保应保尽保。大力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小额意外险保费征缴工作,加大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流程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7.源头防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加强学校、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预防和遏制各类突发事件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食品抽检和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三川”建设。
8.转变作风,推进政府建设。抓实“周三夜学”等学习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效能建设,切实把改善民生、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全面依法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和遏制“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努力树立政府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312.6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0.8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79.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31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7.99万元,占89.8%;其他收入93.63万元,占7.1%;上年结转41万元,占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31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9万元,占56.3%;项目支出573.72万元,占43.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8.9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7.1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85.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7.99万元、上年结转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6万元、农林水支出42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7.9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44.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89万元,占48.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55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7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25.46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426.91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53.51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12.6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54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0.7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实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3.5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5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5.4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机关按规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2.3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经费支出。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32.5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3.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预算增加。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下属1个行政单位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5.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代管资金收入的其他单位转入的各项转拨款。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机构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实务(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等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机关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增政府用于驻村帮扶工作经费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用于发放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