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2.根据上级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改革。
3.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和均衡发展等基础工作,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加强学校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实施阳光收费,做好经费预决算,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行为,合理开支学校发展所需的各项经费,确保收支平衡和学校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公开。
5.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开齐开足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和健康教育。
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10.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坚定自信信心,坚持守正创新,坚守教育初心,全面实施管理立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亮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盯准两大目标:管理提效、质量提升。
建设三和校园:和乐校园、和睿校园、和美校园。
主抓三大教育:思政教育—抓思政课。
素质教育—抓艺体课、课外兴趣社团活动。
养成教育—抓学生一日常规。
夯实六项工作:队伍建设、校本研修、特色创建、低幼奠基、后勤保障、课后服务
(一)聚焦质量升位、管理提效的两大目标
(二)高屋建瓴,建设“三和”校园
(三)守正创新,主抓三大教育
(四)以抓铁有痕之功,夯实五项工作
(五)课后服务。科学安排、扎实搞好课后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2022年收支总预算1064.9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纳入预算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收入预算106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96万元,占72.8%;事业收入290万元,占2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支出预算106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96万元,占69.5%;项目支出325万元,占30.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4.9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9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4.9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5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4.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51.38万元,占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7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24.89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48.92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617.78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4.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8.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8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8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学前教育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