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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元陆18井—中石油净化二厂输气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2-04-29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元陆18井—中石油净化二厂输气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报告书的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见本公示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

本公示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17-6308747

电子邮箱:107290412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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