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2月10日县审计局对苍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赵家山安置区主干道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2日,经苍溪县人民政府《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该项目采用PPP项目模式实施。
2015年12月28日,经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赵家山安置区主干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投资〔2015〕290号)批准该项目建设,项目估算投资49860万元。
2016年5月13日,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对该项目运作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16年8月23日中标方与苍溪县人民政府成立苍溪县通苍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主干道工程于2016年11月10日开工,2019年1月23日竣工;骑游道工程于2018年12月6日开工,2019年6月20日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赵家山项目决算金额381,874,329.65元,核减38,722,567.46元。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赵家山安置区主干道工程决算资料基本完备,工程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但也存在项目公司履职不到位、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监督管理不规范。
(二)涉嫌重复计算设计费。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
(四)超标准支付安置补偿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决算多计设计费等前期费用的问题,要求住建局会同相关各方核减合同价款并据实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由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改,并将具体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