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发改价格〔2022〕4号
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你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调整云峰自来水价格的请示》(苍水司发〔2021〕55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四川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等政策法规规定,结合云峰镇居民用水实际,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调整云峰镇居民自来水供水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云峰供水站供区内的居民生活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为居民用户安装的计量表为单位实行计价收费。
二、调整标准。从现行的4.5元/吨调整为5.5元/吨。
三、其他。农村居民趸售用水、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合表用户居民用水以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用水销售价格执行居民水价。
四、执行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起抄见表量执行。
你司接文后,要认真做好调整云峰镇居民自来水价格的宣传解释工作,畅通群众信息反馈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宣传,确保调整云峰镇居民自来水供水价格顺利实施。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做到有求必应,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需求,方便群众用水。加大农村供水管网的改造升级,符合条件的村组实行“一户一表”改造,逐渐将供水辖区居民用水管网完全纳入云峰供水站管网管理 。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