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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5-23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86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三清社区 四川苍溪城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浩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净用地面积37071.88m2 (55.6亩),总建筑面积77973.23m2(含地下一层),地下室15749.45m2,绿化面积11206.83m2,建筑密度34.42%,容积率1.68,绿地率30.23%。设置33个标准教学班(每个年级11个班,标准班50人,共1650个学生),教职工约300人。工程总投资38125.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282%。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运营期间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采取中和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装饰废气。施工扬尘通过洒水降尘、道路清扫、车轮冲洗等措施治理。施工机械尾气可选择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超负荷运行等措施治理。装饰废气可选用优质的水性环保漆、胶水等装饰材料等方式进行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实验废气、锅炉废气、多联式空调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垃圾收集点废气等。运行期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楼顶排放;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通过排气筒楼引至楼顶排放;多联式空调燃烧废气排气筒楼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汽车尾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地面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从专用排气筒引至地面排放;对垃圾房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减小垃圾收集点废气产生。
3、噪声
施工过程中,机械开挖、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将对工程地区的声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的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作业周期长的工段(如木工、钢筋加工等)应尽量布置于项目北侧区域,远离苍溪中学(新校区);在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和施工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时间段内的施工作业。昼间应将施工时间与学生午休时间错开,中午避免进行高噪音施工作业和运输,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必须得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和学校后方可施工。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公辅设备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公辅设备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提高各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减振器,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风机采用消声措施,水泵采用软连接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校内行驶车辆限速行驶速度不得高于20km/h,并严禁鸣笛。教学楼的大厅楼及道墙面铺设微孔状和波状吸声材料,减轻共振效应,并且大厅与办公室、教室之间隔墙加大厚度或加强隔声层。
4、固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置至临时堆场,定期清运至政府规划的渣场进行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器皿一次清洗废液、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污泥、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在分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实验室一般废弃物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废油脂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清掏处置。
项目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危险废物、校医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并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5号令)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转移,危险废物必须填写转移联单。
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防腐、防扬散等措施,对危废暂存间进行日常维护,杜绝实验废液泄漏事故发生。
(2)实验室化学药品尽量少储存,加强管理,定期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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