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复核水利系统负责监管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的函》(川水办〔2022〕79号)相关要求,我县已按文件要求认真复核了电站主体责任人、属地管理责任人、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责任人、综合监管部门责任人和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明确各类责任人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现将我县小水电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予以公示。请各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系电话:0839-5222801。
附件:1.广元市苍溪县水利系统负责监管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信息表
2.广元市苍溪县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