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责任。召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题会议,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全面排查。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村对自建房屋进行彻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向农户宣传“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土坯房张贴安全警示牌。截至目前,共排查出3处安全隐患,对80余户长期无人居住土坯房屋张贴安全警示牌。
三是快速整治。组织专业人员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组织鉴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责令停业,并采取管控措施,切实防范和遏制房屋安全重大事故发生。截至目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