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
2020年4月,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溪县城乡综合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投资〔2020〕142号),对苍溪县城乡综合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22年6月,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核<苍溪县城乡综合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白山供水站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苍乡水司〔2022〕18号)和《苍溪县城乡综合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白山供水站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基本同意供水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一是已建的城镇供水工程建设规模小,水处理能力有限,供水能力小,供水量不足,不能满足新增城镇人口饮水的需要;二是受地形限制,部分居民居住地理位置较高,无法布置蓄水设施,供水保障能力不足;三是项目区内降水在年内分配不均,无可靠的骨干水源工程,季节性缺水明显。
(三)同意项目区供水规划与供水范围的确定。
综上所述,为了加快解决白山场镇不断升级的供需水矛盾,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改善白山场镇的用水条件和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白山供水站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势在必行,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显著效果。
二、工程建设条件
(一)基本同意水资源现状分析。
(二)基本同意区域地质论述与工程地质勘察结论。工程区域大地构造上位于扬子准地台四川台坳川北台陷内,地处龙门山主边界断裂西侧,工程区构造部位为苍溪向斜东北翼,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g,对应的基本烈度为Ⅶ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三、工程规模
(一)同意供水范围与确定的供水对象。工程供水范围为白山乡场镇3980人。
(二)同意确定的设计水平年。本工程设计基准年为2022年,设计年限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37年。
(三)基本同意需水量预测结论。
(四)基本同意供水规模。设计供水规模为500m3/d。
四、工程总体布置
(一)同意水源选择论证。
(二)基本同意方案比选。
(三)基本同意工程布置。
(四)基本同意水源点选择及取水方式。工程选择红庙水库为主水源,在红庙水库新建浮船取水口,后接输水管;青龙河山坪塘为次水源,取水方式不变,利用现状取水方式取水。
(五)基本同意输水、配水线路及管材选择。
(六)基本同意净水厂总体设计。白山水厂位于距离老水厂约230m原白山粮站旁,厂区内新建水处理构筑物、管理用房及其配套设施。
五、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报告》中的设计内容:
(一)同意工程等级、类型。主要建筑物级别设计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同意工程设计标准。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设计,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
(三)同意工程防洪标准。
(四)同意工程抗震标准。
(五)基本同意取水建筑物设计。
(六)基本同意输水管道设计。
(七)基本同意水厂平面布置、净水及附属建筑物等设计。
(八)基本同意配水工程及水力计算。
(九)本同意工程采用的节能与节水措施。
(十)基本同意对卫生防护、劳动安全保护与消防的分析和采取的措施。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条件分析。
(二)基本同意外来建筑材料与天然建筑材料的选择。
(三)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和施工组织设计。
(四)基本同意施工安全预防措施。
(五)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计划,计划工期2个月。
(六)同意质量保证措施。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同意工程建设征地范围。
(二)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补偿投资概算。
八、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水源保护
(一)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调查评价、措施和投资概算。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预测、措施和投资概算。
(三)基本同意水源保护区划分,制定的措施与安全预案基本可行。
九、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基本同意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二)基本同意工程概算,基本同意工程概算,工程总投资为507.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09.0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74.81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15.7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22万元,独立费用49.04万元,基本预备费22.96万元,工程征占地费18.15万元;环境保护费3.4万元;水土保持费3.2万元。本工程筹措的资金来源均为专项债券。
(三)基本同意水价分析。
十、工程管理
你公司应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和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8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四制”制度,加强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及规模。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原则上不能超出项目计划总投资,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与进度。完工后,要按照《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建成后,要成立运行管理机构,按程序合理确定水费收取标准,严格实行水费收缴制度,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确保良性运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苍溪县城乡综合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白山供水站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专家组意见
苍溪县水利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