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86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苍溪县东溪镇东河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东溪镇 | 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 四川鑫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东溪镇东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河段位于四川省苍溪县东溪镇场镇,起点位于东溪大桥上游侧东溪水电站大坝下游200m处,终点位于东河与康寨村冲沟汇口下游处,综合治理河段长约5.10km,新建防洪堤及护岸挡墙长1.00 km(起点位于东溪大桥下游侧,共1km长),河道清淤疏浚长约4.1km。工程涉及下河梯步4处,穿堤涵管3处,主要C20混凝土面板斜坡堤+生态护岸复合堤。项目不设置搅拌混凝土搅拌站、拌和站。 |
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清淤恶臭。采取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出场车辆冲洗轮胎,密封运输,敏感点设置围挡等措施对扬尘进行治理。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经采用优质燃料,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保养,选用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机械设备的方式,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无影响。项目疏浚产生的恶臭采取淤泥表面喷洒生石灰可减缓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混凝土浇筑、场地清理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固定声源噪声和车辆运输的流动声源噪声。采取布设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将施工作业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等降噪措施。施工中尽量采取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施工扰民事件。 地表水环境:混凝土养护废水:水量较小,大部分蒸发吸收损耗,无需专门处理;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临时施工场站设置的小型隔油池和50m3多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基坑废水:河道治理过程中围堰产生的基坑排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排入东河。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房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解决。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建筑垃圾: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收集,送至政府指定渣场处置。弃土弃渣回用于堤身回填。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得到较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