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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时间:2022-07-11 来源:苍溪县税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

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1420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广元税务”微信公众号、“广元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APP等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也可到参保地商业银行、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或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已按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预缴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公布的缴费基数标准补缴差额部分。

(二)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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