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1420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广元税务”微信公众号、“广元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APP等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也可到参保地商业银行、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或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已按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预缴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公布的缴费基数标准补缴差额部分。
(二)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