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苍溪县黄猫垭战斗遗址陈列馆和苍溪县苏维埃政府遗址陈列馆陈展文物藏品,提升馆藏文物档次和文物展示陈列水平,全面完整地展示苍溪红色文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文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能够反映苍溪这片红色沃土上的革命历史、可提供研究和陈列使用的各类文献、实物等。
二、征集内容
1.在苍溪县工作和战斗过的老红军当年照片,作战、工作和生活用品等。
2.人民群众支前用物和地方支前文献、照片,如票据、小车、担架、奖状、证书等。
3.有关红四方面军战略决策、作战准备、战斗过程、战斗胜利等各方面的实物、文电、图片等,如电报、信函、领导人手稿、照片、武器装备、旗帜、战斗歌曲、作战地图、电话机、发报机等。
4.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牺牲在外的苍溪县籍老红军的名单、照片、书信、简历和烈士遗物等。
5.反映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6.现役部队淘汰的近现代武器装备。
7.上世纪30年代以来,反映当地生产生活的实物,如生产工具、民俗用品、家谱、契约、票据、证章、证件、家具、服装、服饰等。
8.反映近年来苍溪县域发展的重要见证物。
三、征集方式
1.捐献赠予。凡自愿捐献的红色档案史料及革命历史文物由苍溪黄猫垭战斗遗址陈列馆永久保存,并颁发证书。对于重要文物和经济价值较高的文物,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代管代存。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在其自愿的基础上,苍溪黄猫垭战斗遗址陈列馆可以无偿代存,并颁发证书。由文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鉴定、拍照、建档、签订无偿保管协议,文物持有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取回自己的文物。
3.复制仿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代存,经协商,苍溪黄猫垭战斗遗址陈列馆通过复制或仿制方式进行征集,并颁发证书。
4.有偿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革命文物和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革命文物和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四、征集期限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前。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文广中心)
2.联系人:李双江 电话:0839-5226066
3.电子邮箱:2043287260@qq.com
苍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