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 | ||||||
中央主管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苍溪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资金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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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629.64 | 17674.18 | 100.25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5542.57 | 15489.37 | 99.66 | ||||
地方资金 | 2087.07(省级1769.07,县级318) | 2184.81(省级1762.05,县级422.76) | 104.68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国家政策,保障全县137855名退休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2021年完成137855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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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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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发放人数 | ≥13.78万人 | 13.78万人 | |||
质量指标 | 按政策核定享受养老保险人数的准确度 | 100% | 100% | ||||
资金补贴发放到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享受人员的核定、发放时间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中央、省财政补贴标准) | ≥105 | ≥10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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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增收 | 通过财政补贴,足额发放养老待遇,增加居民收入。 | 通过财政补贴,足额发放养老待遇,增加居民收入。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促进作用 |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确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确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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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对养老政策满意度 | 95%以上 | 100% | |||
受益群众对及时办理养老手续的满意度 | 95%以上 | 10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填写实际完成情况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