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我县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机制的通知》精神,分析了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面临的形势,对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图为,会场
会议强调,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落实征收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县、乡镇、村(社区)属地责任体系,分类建立参保人员台账,定期研究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进度,确保及时解决参保征收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熟悉参保政策,把准时间节点,明确参保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标准、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高效有序推进,不断强化宣传、优化服务、通力协作,做实做细组织动员工作,实现辖区人员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通报完成进度、提出工作要求,把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苍溪贡献医保力量。
会前,我县还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视频会议。
县领导陆洪辉参加会议。(记者 周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