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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元坝102-5H至元坝102-4H井集输管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2-11-10 来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元坝102-5H至元坝102-4H井集输管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如下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开发区

联系人:刘工0817-630874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成都中成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理想中心4-405

联系人:倪工 028-88518006

邮箱:35281660@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同时欢迎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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