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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苍溪县金垭粮食(蔬菜)现代农业园区为县级园区的通知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2-02102 关 键 词 农业园区
发布机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1-21
文号 苍府发〔2022〕14号 体裁分类 通知
时间:2022-11-21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苍溪县金垭粮食(蔬菜)现代农业园区为县级园区的通知

苍府发〔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22年,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决策部署,遵循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绿色生态、创新驱动、科学管理的原则,坚持现代农业园区“四级”同建,将苍溪县金垭粮食(蔬菜)现代农业园区成功建成为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示范带动有力的高效现代农业园区。

经综合考核,现认定苍溪县金垭粮食(蔬菜)现代农业园区为县级园区。

特此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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