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2-02102 | 关 键 词 | 农业园区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11-21 |
文号 | 苍府发〔2022〕14号 | 体裁分类 | 通知 |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苍溪县金垭粮食(蔬菜)现代农业园区为县级园区的通知
苍府发〔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22年,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决策部署,遵循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绿色生态、创新驱动、科学管理的原则,坚持现代农业园区“四级”同建,将苍溪县金垭粮食(蔬菜)现代农业园区成功建成为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示范带动有力的高效现代农业园区。
经综合考核,现认定苍溪县金垭粮食(蔬菜)现代农业园区为县级园区。
特此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