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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苍溪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2-02175 关 键 词 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机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2-06
文号 苍府发〔2022〕16号 体裁分类 通知
时间:2022-12-06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图读懂 | 苍溪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苍溪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的通知

苍府发〔202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苍溪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主要内容

本次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03项(其中涉及综合行政执法21项、交通运输7项、水利16项、农业农村35项、文化旅游体育8项、应急管理4项、林业12项),同时下放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赋权后,涉及县城城区范围内的相关执法事项,仍由县级赋权部门负责,范围外的相关执法事项由乡镇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权责一致。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将赋权事项纳入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并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管理和运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和县级赋权部门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在赋权清单印发后30日内将调整公布的责任清单报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备案,并按流程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做好赋权承接。赋权事项承接工作,采取“谁下放、谁保障”和“成熟一项、交接一项”原则,设立6个月过渡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主要由县级赋权部门负责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按行业要求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县司法局要牵头做好对乡镇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建立完善与乡镇的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措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主动承接赋权事项;要明确赋权事项的具体承接机构,统筹规范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管理,确保赋权事项精准承接落实到位;要主动对接司法部门和县级赋权部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并按程序落实相关执法制度。过渡期满,由县级赋权部门与各乡镇签订书面交接书,明确交接内容、交接期限、责任划分等,报县委编办和县司法局备案后,正式交由乡镇承接。

(三)凝聚工作合力。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要适时开展调研评估,解决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调整完善建议并及时上报。县司法局要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督促各乡镇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乡镇执法能力。乡镇执法过程中设施配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在乡镇财力补助或公业务费中统筹解决。县级赋权部门在赋权事项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责任,主动掌握各乡镇承接事项运行情况,确保赋权工作稳妥推进、赋权事项有效实施。


附件:苍溪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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