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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苍溪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2-12-09 来源:苍溪县司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依法治县中的作用,现就公开选聘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1.选聘范围:苍溪本地律师和县域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事务工作者。

2.选聘名额:法律顾问6人。

二、选聘标准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5年以上;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熟悉县情、民情、社情,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较强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苍溪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联系电话:0839-5222349 。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现场审核时提交原件)以及《苍溪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各2份,《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521287741@qq.com。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选聘程序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依据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政治表现等因素,提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按程序开展联审。

2.将拟聘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任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五、其他事宜

1.县司法局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具体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解释、补充。



苍溪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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