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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曾小林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2-02229 关 键 词 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发布机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2-16
文号 苍府发〔2022〕17号 体裁分类 决定
时间:2022-12-16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曾小林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苍府发〔202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苍溪”,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引导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涌现出了以曾小林同志为代表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楷模风采。

为弘扬时代正气,凝聚社会正能量,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苍溪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苍政法〔2018〕55号)相关规定,经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联席会议评审、公示,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曾小林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表彰,授予曾小林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奖励现金3000元。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曾小林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曾小林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处乱不惊、舍生忘死、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形成浓厚的见义勇为社会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不断夯实平安苍溪建设底座。


附件:曾小林同志先进事迹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曾小林同志先进事迹


曾小林,男,汉族,四川苍溪人,1966年9月出生,初中学历,198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船长。

2022年10月4日16时左右,正在苍溪航道段广元航标1号船船舱内休息的曾小林同志,听到约30米外的苍溪货运码头处传来急促的呼救声,随即外出查看,发现有人落水掉入嘉陵江中,便立即拿起船上的救生圈冲向码头,一边奔往码头一边把救生圈扔向落水者,但因嘉陵江江水湍急,加之落水者又不会游泳,落水后惊慌失措失去了判断能力,未能抓住救生圈。见此情形,曾小林同志不顾个人安危,纵身一跃跳入冰冷的嘉陵江,迅速游向落水者,经过十多分钟惊心动魄的救援,顺利将落水者救回岸边并进行了现场抢救,落水者清醒后曾小林同志已默默离开。次日,落水者携家属前往码头向曾小林同志表达感谢,但曾小林同志却表示“任何人在那种危急时刻都会伸出援助之手,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英雄不是一天长成的,见义勇为的壮举出自平时的点滴。曾小林同志长期以来一直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上勤于思考,业务上精益求精,无论是航道养护、船舶驾驶,还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他都敢作敢为、善作善成,在抗击2018年“7·11”特大洪水、2019年“5·28”洪水移泊“老船长”号餐饮船船只、2020年“7·25”洪峰过境中,他表现突出,驾驶船舶奋战在激流中,成功处置多起突发险情。

危难时刻显身手。曾小林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挽救了一条生命,拯救了一个家庭。其所作所为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苍溪融媒、今日头条等媒体相继对其见义勇为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县精神文明办、县委宣传部为曾小林同志授予“苍溪好人”荣誉称号。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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