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第十六条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资产负债损益及粮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是2009年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组建的县属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党组织隶属于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党委,行政隶属于苍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021年9月末,资产总计8901.55万元,负债5948.3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953.2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提未提固定资产折旧,导致企业盈亏不实
(二)职工利息核算混乱
(三)无依据列代储稻谷轮换价差损失
(四)往来款核算不规范无依据
(五)大额贷款利息未见支付
(六)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七)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八)粮食购销储环节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苍溪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做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已在征求意见期间部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