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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2020年和2021年度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
时间:2022-12-29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2020年和2021年度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亭子镇人民政府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决算反映2020年末,年初结转和结余303.48万元,收入729.50万元,支出928.52万元,收支结余为104.46万元。2021年末,年初结转和结余187.80万元,收入897.76万元,支出1085.56万元,收支结余为0元。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在预算执行、账务处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

1.预算管理不规范资金;

2.决算报表编报不实;

3.公务卡结算项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4.款项未直达收款人;

(二)项目管理方面

1.集中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2.未按规定拨付工程预付款;

3.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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