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苍溪县思源实验学校(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月19日,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溪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投资〔2015〕3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950万元。
2015年12月31日,原苍溪县体育局及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力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418205.00元(合同价),其中暂估价415000.00元。
2019年5月16日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完善了思源学校基础设施,改善了办学条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工程变更未批先建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
(二)项目增加变更未批先建
(三)未及时编制竣工结算
(四)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
(五)清单编制单位履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令据实结算;对项目增加变更未批先建的问题,责令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项目变更管理;对未及时编制竣工结算的问题,责令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项目结算管理;对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合同管理;对清单编制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移送县住建局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