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县紫云工业园区二期PPP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2月4日,《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紫云工业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投资〔2017〕21号)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整理用地1500亩,新建道路3公里及配套雨污管线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新建接洪渠2.8公里。总投资控制在3500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建设工期2年。
苍溪县人民政府授权经开区作为政府方实施机构,代表苍溪县人民政府建设管理紫云工业园二期PPP项目。
PPP项目运作社会资本方。2017年9月12日,经开区(甲方)与四川本鑫蓉盛建设工程公司(乙方)签订了《紫云工业园二期PPP项目合同》。
紫云二期PPP项目于2017年9月13日开工,2020年5月27日验收合格。
紫云二期PPP项目建设后,紫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为招引企业入驻园区提供了基本保障,但该项目在建设中也存在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工程结算不实等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
(二)项目竣工未及时决算
(三)项目未全面完工就验收
(四)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涉嫌失职
(五)项目公司涉嫌违规确定施工单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令据实结算;对项目竣工未及时决算的问题,责令改正并及时决算;对项目未全面完工就验收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地勘、设计单位失职的问题,移送县住建局处理;对项目公司违规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移送县发改局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开区)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开区)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