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审计局关于苍溪县长征国家... » 详情
苍溪县审计局关于苍溪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色旅游景区融合展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跟踪计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2-12-29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苍溪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色旅游景区融合展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分阶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8日,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溪县月亮湾至赵公坝绿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5.3公里沿江绿道,配套建设广场、公厕、绿化、灯光等附属设施,项目投资估算6500万元。

2021年11月25日,苍溪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苍溪县月亮湾至赵公坝绿道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报告》,评审建议投资额5621.43万元。

2021年12月25日,苍溪县梨仙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与四川宝鑫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1年12月28日,苍溪县梨仙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与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梨仙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有效,较完整地反映了审计期间内项目收支的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较为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程序履行不到位,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

(二)审批程序和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三)项目工程签证把关不严。

(四)质量管理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

(五)招标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六)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简化程序,加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准确反映资金的收支情况,形成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旅游服务中心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旅游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