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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四川瑞蓉建材有限公司“12·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2-12-30 来源: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1年12月19日14时45分左右,位于苍溪县古粱工业园的四川瑞蓉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地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11号)要求,县应急局牵头,会同事故调查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评估组,对四川瑞蓉建材有限公司“12·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征求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人员意见,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评估,四川瑞蓉建材有限公司“12·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相关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四川瑞蓉建材有限公司“12·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提出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县级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责任追究评估

(一)四川瑞蓉建材有限公司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33万元,截至目前共缴纳16万元,其余17万元申请延期至2023年1月15日前缴纳。

(二)2022年1月27日,县经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在2022年全县安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向苍溪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四川瑞蓉建材有限公司汲取了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依法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县经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对监管对象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督促监管对象依法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落实临时用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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