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财社〔2020〕29号);广元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广就创联〔2019〕1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广元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文件规定,下列个人申请培训补贴,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请与县人社局监察室或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联系,投诉举报电话:5226705、5233031。
苍溪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