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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1-10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县审计局于2022年2月18日至6月15日对我局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苍审财报〔2022〕3号)。我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股室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到预算指标具体可行。

(二)关于“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预〔2017〕41号)有关规定,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强化进度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关于“资金安排投向不合规540.28万元”的问题

2022年7月,我局将安排投向不合规的整合资金540.28万元及时收回。今后,我局将严格按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资金。

(二)关于“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的问题

今后,我局将督促预算单位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加快预算资金使用,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时间同步。

(三)关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未纳入非税收费缴库”的问题

我局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已将全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国库。

(四)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

1.关于“存量资金2481.5万元盘活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已于2022年6月将收回的存量资金2481.5万元安排给相关预算单位。

2.关于“存量资金3491.72万元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截至2022年10月,我局已将歧坪镇等9个单位存量资金3491.72万元全额收回。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将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及时收回,并按规定及时安排下达。

(五)关于“‘以拨作支’21.44万元”的问题

今后,我局将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达收款人,禁止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转拨资金,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

今后,我局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好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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