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于2022年2月18日至6月15日对我局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苍审财报〔2022〕3号)。我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股室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到预算指标具体可行。
(二)关于“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预〔2017〕41号)有关规定,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强化进度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关于“资金安排投向不合规540.28万元”的问题
2022年7月,我局将安排投向不合规的整合资金540.28万元及时收回。今后,我局将严格按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资金。
(二)关于“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的问题
今后,我局将督促预算单位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加快预算资金使用,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时间同步。
(三)关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未纳入非税收费缴库”的问题
我局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已将全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国库。
(四)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
1.关于“存量资金2481.5万元盘活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已于2022年6月将收回的存量资金2481.5万元安排给相关预算单位。
2.关于“存量资金3491.72万元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截至2022年10月,我局已将歧坪镇等9个单位存量资金3491.72万元全额收回。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将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及时收回,并按规定及时安排下达。
(五)关于“‘以拨作支’21.44万元”的问题
今后,我局将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达收款人,禁止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转拨资金,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
今后,我局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好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