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罗锦林同志为组长,乡长杜波同志、宣传政法委员王雪会同志为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各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形成在乡党委、政府有力领导下,各办公室、村(社)整体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我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全乡干部大会和“周三夜学”,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传染病防治积极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在全乡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政策法规公示栏、LED电子显示屏、广播、微信群、朋友圈、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在全乡范围宣传法治内容。累计悬挂标语50余副,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三是组建法治宣传队每月开展一次送法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社会基本法律法规政策,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着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严格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从苍溪县文昌律师事务所聘请一名执业律师担任我乡法律顾问,为我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乡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广播、QQ、微信,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依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一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中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针对性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提供多方位的调解途径,打造多元化调解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出了矛调中心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作用,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五)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有效衔接,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二是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突出惩治强迫交易、欺行霸市、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发放高利贷、强揽工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针对安全生产、药品安全、工程质量监督、公共卫生,企业招投标等涉企领域梳理一批执法优秀案例和警示案例,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六)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加快“天府通办”应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向基层延伸,用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二是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亮证应用;三是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智慧执法”“掌上执法”。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要强化普法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社会依法行政。二要抓住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加大对农村法治宣传经费投入,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要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纪委、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配合监察、审计等机关的专门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应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坚持村务、政务公开。执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建立收支报账和财务审批等财务管理制度。成立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村级财务收支状况晒在阳光下,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立完善“四议两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差旅标准,严格落实廉政制度,严格实行政府采买程序,严格各项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实行重大支出书记、乡长双签制,严格执行重大财务事项审计和离任村干部审计。
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