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 详情
苍溪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来源:苍溪县公安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年报》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cx.gov.cn)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苍溪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839-52030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苍溪县公安局根据国、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突出组织领导、制度体系、平台建设、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稳妥、积极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苍溪县公安局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15条,抖音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11条,微博“平安苍溪”公开政府信息983条。公开范围涉及产业发展、重大决策、政策宣传、民生、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情况、舆情回应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一件,已按时办结,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政务公开栏、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苍溪交警”抖音账号等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极大的方便了公众获取公安工作信息,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统筹,其余警种部门、派出所配合。政府公开信息由办公室录入、分管局领导复核的三级审核后报政府门户网站,确保了信息工作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并分解信息公开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将政务公开完成情况作为重点部门的考核项目;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对完成不到位、工作不及时的情况,进行督促询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209

行政强制

8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苍溪县公安局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了公民的知情权,有力促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努力争取优异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渠道不够多,苍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苍溪微博关注的群体较少,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仅从事法律工作人员才知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规定和内容,群众知晓度还不够高;三是力量投入不足,无专项负责的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民警兼任;四是信息发布差别大,因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相对繁琐,且公安机关长期警力不足,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少,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多,但受众面不广。

改进措施:一是扩展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通过电话、网上信箱、公众号互动等途径接受公众的监督;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大力向群众推广“苍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苍溪”微博号及“苍溪交警”抖音号,让更多群众通过手机就可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三是增加人员编制,加强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调整县政府门户网站权限,减少部门内部审批流程,提高信息传输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