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 » 详情
苍溪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1-18 来源:苍溪县民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中共苍溪县委全民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苍法委〔2022〕1号)、《苍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苍法委〔2022〕2号)、《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进法治苍溪建设实施方案》(苍法委〔2022〕3号)、《苍溪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苍法委〔2022〕1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民政行政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抓好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民政系统应有的贡献。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2022年,局领导班子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各个方面。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苍溪县民政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二)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完善了《苍溪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苍溪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苍溪县民政局行政处罚监督制度》《苍溪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苍溪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集体决定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决策程序,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合理性。特别是涉及重要事务、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的,一律实行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苍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股室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据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

(三)强化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苍府发〔2022〕6号)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我局的行政权力共有39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对照已梳理出的行政权力,从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责任主体及实施依据四方面制定了《责任清单》,明确了追责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两个清单”合法有效,法定职责履行到位。二是根据《苍溪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规范执法操作流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苍溪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规定,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好案卷整理工作,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共检查116次,涵盖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基金会等多个领域,监管行为做到应录尽录,实施清单完备率达100%。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普法教育效果。一是加强民政法制宣传。2022年,我局先后到同心广场、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社会救助政策、防电信诈骗和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及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等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册)1500多份,提高公众的法制、政策意识,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主题活动广泛普法。我局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职能,结合社工宣传、社会救助宣传、殡葬专项行动整治月、“12.4宪法日”等,开展系列主题普法活动,活动规模大、影响广、参与人数众多,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三是结合社工站延伸普法。我局通过社工机构、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各类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四是结合工作职能常态普法。我局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中,民政所有干部职工、专职社会救助人员和村干部等进村入户,直接为民政兜底保障对象宣传民政政策、解难释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有待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案卷的制定和保管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法治学习方式、普法宣传的形式有待创新。三是干部学法自觉性有待提高,法律素质、知识更新速度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股室;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保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落实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单位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取得执法证件,提高单位行政执法证持证率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法治政府建设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全面涉及民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慈善救助、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孤儿养育等领域。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民生工作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在为民服务中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实现更好地为民服务。


苍溪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