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报告(苍审农报〔2022〕1号),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个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由于受新冠疫情、夏天限电、项目用地等多种情况的影响,项目未按时完工,对此,我局多次协调元坝镇人民政府和施工局,在共同努力下,主管网和站房的土建、设备均已完成。但由于元坝镇入场桥建设项目的影响,170米主管网正在迁改,影响污水处理站设备调试。
二、关于“部分传统村落未编制保护发展规划,未设立保护标志”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已加大力度督促有关乡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有关乡镇及时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并按要求尽快设立保护标志。一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传统村落实际,具体包括: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灭火措施;村落发展定位及发展途径等。二是有关乡镇应切实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乡土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在重点场所对该传统村落主要历史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介绍,并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实行挂牌保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同各相关乡镇,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