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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试行)
时间:2023-02-14 来源: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行业代码

行业名称

容积率

建筑系数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工业产值能耗值(吨标准煤/万元)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

规划环评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

≥40%

≤24

≤15%

≥150

≥5

≤0.55

≤7%

符合经济开发区环评标准

14

食品制造业

≥1.0

≥40%

≤24

≤15%

≥150

≥5

≤0.08

≤7%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

≥40%

≤24

≤15%

≥150

≥5

≤0.6

≤7%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1

≥40%

≤24

≤15%

≥120

≥5

≤0.33

≤7%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

≥40%

≤24

≤15%

≥150

≥5

≤0.09

≤7%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

≥40%

≤24

≤15%

≥150

≥5

≤0.06

≤7%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

≥40%

≤24

≤15%

≥150

≥5

≤0.04

≤7%

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0

≥40%

≤24

≤15%

≥180

≥5

≤0.5

≤7%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40%

≤24

≤15%

≥150

≥8

≤0.3

≤7%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

≥40%

≤24

≤15%

≥200

≥8

≤3.4

≤7%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40%

≤24

≤15%

≥150

≥8

≤0.15

≤7%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

≥40%

≤24

≤15%

≥200

≥8

≤0.03

≤7%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

≥40%

≤24

≤15%

≥200

≥12

≤0.06

≤7%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

≥40%

≤24

≤15%

≥200

≥12

≤0.02

≤7%

1

农产品加工

≥1.0

≥40%

≤24

≤15%

≥150

≥5


优于四川
苍溪经济
开发区平
均水平
(0.16)


≤7%

2

机械电子制造

≥1.0

≥40%

≤24

≤15%

≥200

≥10

≤7%

3

天然气综合利用

≥1.0

≥40%

≤24

≤15%

≥180

≥8

≤7%

4

其他产业

≥1.0

≥40%

≤24

≤15%

≥180

≥8

≤7%

备注:1.产业项目容积率有行业规范的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2.产业项目应符合苍溪经开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管控标准。

3.能耗指标可根据上一年广元市或苍溪县行业能耗水平进行调整。

4.“标准地”指标体系应根据苍溪县国民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完善。

5.在实施过程中,某些单个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济发展、政策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也可一事一议。

计算公式: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系数:企业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面积、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的总面积/企业实际用地面积。

3.亩均税收:税收总额/企业实际用地面积。

4.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5.单位工业产值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工业产值。

6.绿地率:(绿地面积/用地面积)×100%

7.建筑高度:屋面面层到室外地坪的高度。

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9.规划环评:反映企业生产安全、环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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