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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4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2年度,苍溪县审计局在苍溪县委、县政府和广元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围绕“奋力推进苍溪审计事业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强化依法审计意识,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年来,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二是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八五”普法五年规划、年度普法计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三是制订完善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坚持学法用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我局以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为重点,坚持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审计干部自觉遵法守法,鼓励审计干部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并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把法治教育纳入审计干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学习法律法规,并通过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视频会议、网络课程和广元市继续教育网站开展的专题培训班,提升依法从审能力。

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完善审计现场管理等制度,坚持复核审理、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选等制度,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要求,采取强化审计现场管理、落实复核审理机制、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对审计执法的监督管理,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和廉政风险。

经清理,截至目前县审计局有10项行政权力 (8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三)依法从审,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年来,我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三大块为主线,结合开展政策跟踪审计、民生资金审计、企业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年实施审计项目41个,查出违纪违法问题金额53063.52万元,推动落实整改金额34143.76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5892.36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8件,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8项。

(四)强化依法公开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设立网络举报信箱,动态更新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开审计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以审计公开促进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审计成果运用取得实效。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告知审计内容和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等事项,在审计期间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的监督。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落实普法责任,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022年,县审计局紧紧围绕服务县委“543”发展方略实施,以法治成为社会共识为目标,以提高普法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审计组见面会、审计现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复核审理等环节对被审计对象、审计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作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措施。我局持续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订版2000余份,阐释了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六)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推进依法决策

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坚持在决策前多方会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法规审理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本年度,我局的2名公职律师,1名法律顾问,参与审计项目3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

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坚持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集体审理和审定,确保审计报告提出审计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截至11月30日,已召开28个审计项目局业务会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审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部分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强,需切实提高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法治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法治宣传还存在部分盲区,具体表现在部分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意识淡薄,屡审屡犯。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依法决策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工作计划、普法规划、普法清单、审计人员培训计划,以局领导带头讲法治课和“会前学法”为抓手,引领法治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审计机关。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督查督办,2022年共向市委审委办和县委审计委报送各类报告和信息26件,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批示19件/次,有效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推进依法从审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提升审计干部依法从审能力,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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